藏高公司关于选聘2020年度财务合规性检查中介机构的比选公告
藏高公司关于选聘2020年度财务合规性检查
中介机构的比选公告
一、项目业主
四川藏区高速公路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比选人”)。
二、项目名称
四川藏区高速公路有限责任公司2020年度财务合规性检查项目。
三、项目内容
本次检查内容包括藏高直属企业(雅康、汶马、久马、泸石、咨询)2020年度财务制度建设和执行情况、各项成本费用开支情况及2020年度集团财务合规性检查以及成本调研专题活动中发现的问题整改情况,根据工作需要可对以前年度进行追溯检查。主要包括制度建设情况、会计核算管理情况、大额资金使用情况、成本费用支出情况、前期检查发现的问题整改情况,并汇总各公司各项成本费用标准。
四、时间安排
(一)2021年9月10日之前完成审计事务所的选定;
(二)2021年9月进场开展审计工作,预计现场工作日25个工作日。
(三)2021年12月前完成检查中发现的问题反馈及意见建议的沟通交流。
五、比选时间
2021年8月31日。
六、比选地址
四川省成都市二环路西一段90#四川交投大厦。
七、参选条件
(一)依法设立,具有相应执业资质;
(二)合法经营、依法执业、遵守法律法规、职业道德和执业准则,有良好的社会信誉;
(三)按规定通过了有关部门的年度检验;
(四)近三年提供的中介服务未因重大执业质量等问题受到省国资委通报;
(五)在规定的工作期间内,有能力按照业务约定书的约定,按时保质完成约定的工作任务;现场工作人员不少于3人,检查组在对应公司的现场检查时间不得少于5天。
(六)熟悉国家财税政策要求,熟悉巡视组、国资委、审计厅关注的热点问题,长期从事内部审计的工作经验;
(七)存在下列情况之一的会计师事务所不得参加本次比选竞标:近3年内因违法违规行为被国家有关主管部门给予没收违法所得、罚款、暂停执行部分或全部业务、吊销有关执业许可证和撤销会计师事务所等处罚;近3年内因审计质量等问题被国家有关主管部门给予警告或通报批评两次(含)以上;近年来在承担企业有关审计或清产核资、资产评估等工作业务中出现重大审计质量问题被国资委警示两次(含)以上;国资委根据会计师事务所执业质量,明确不适合承担企业财务审计工作的。
八、比选方法
采用综合评分法。
九、比选控制价
人民币16万元(上限)。
十、比选文件获取
2021年8月 23日至2021年 8月 27日网上下载。
十一、比选申请文件送交
比选申请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2021年8月31日下午2:30。比选申请人必须按照比选文件要求密封比选申请文件并送至四川省成都市二环路西一段90#交投大厦A1215,并参与比选谈判,逾期送达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比选申请文件,比选人将不予受理。
十二、评标结果
比选结束后,比选人将比选结果以书面形式通知中选单位。
十三、联系方式
联系人:高女士 电话: 028-85256365
附件:关于选聘2020年度财务合规性检查中介机构的比选文件.doc
四川藏区高速公路有限责任公司
2021年8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