G0615线久治(川青界)至马尔康段高速公路川西高原生态脆弱区高速公路建设环境保护技术与管理体系研究比选文件补遗书(01号)
G0615线久治(川青界)至马尔康段高速公路
川西高原生态脆弱区高速公路建设环境保护技术与管理体系研究比选文件
补遗书(01号)
本补遗书以《G0615线久治(川青界)至马尔康段高速公路川西高原生态脆弱区高速公路建设环境保护技术与管理体系研究比选文件》(以下简称“比选文件”)为基础,现对比选文件内容做以下修改说明:
1、 比选公告3.1(2)条款的内容
由“(2)业绩要求:投标人近6年内(2015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时间,以通过鉴定或验收或评价的时间为准)独立承担过或以牵头单位身份承担过至少1个与本项目类似的科研项目(类似的科研项目指交通运输线性工程、生态与环境工程等专业相关的科研项目)。”
修改为:“(2)业绩要求:投标人近6年内(2015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时间,已交工项目以交(竣)工时间为准,未交工项目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独立承担过或以牵头单位身份承担过至少1个与本项目类似的科研项目(类似的科研项目指交通运输线性工程、生态与环境工程等专业相关的科研项目)。”
2、 比选公告3.2(5)条款的内容
删除“(5)联合体投标时,联合体成员中任意一家单位都应至少独立承担过或以牵头单位身份承担过1个满足资格审查业绩最低要求的科研项目。”
3、 比选公告6条款的内容
由 “6.比选申请文件递交时间为 2021 年 7 月 23 日 14 时 00 分至 14 时 10 分(北京时间),递交截止时间为2021 年 7 月 23 日 14 时 10 分(北京时间)”。
修改为:“6.比选申请文件递交时间为 2021 年 7 月 30 日 14 时 00 分至 14 时 10 分(北京时间),递交截止时间为2021 年 7 月 30日 14 时 10 分(北京时间)。”
比选文件中涉及相同内容之处作同样修改。
比选文件与本补遗书内容有冲突之处,以补遗书内容为准。
比选人:四川久马高速公路有限责任公司
2021 年 7 月 21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