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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选聘中介机构对藏区高速公司注册资本金进行验资的公开比选公告

时间:2017-08-15 浏览:1918次 来源:资金财务部

一、项目业主

四川藏区高速公路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比选人”)。

二、验资项目名称

四川藏区高速公路有限责任公司注册资本从1亿元增资至100亿元的验资项目。

三、验资项目概况

1、四川省交通投资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向四川藏区高速公路有限责任公司货币增资9亿元进行验资。

2、对四川藏区高速公路有限责任公司以前年度到位90亿元资本公积转资进行验资。

四、验资时间安排

(一)2017年8月18之前完成对中介机构(验资事务所)的选定。

(二)2017年8月19日前进场开展验资,3个工作日内完成现场工作。

(三)2017年8月底之前形成正式验资报告。

五、比选时间

2017年8月17日。

六、比选地址

四川省成都市二环路西一段90#四川交投大厦。

七、参选条件

本次验资项目参选人资格条件如下:

1、入选最新的省国资委中介机构备选库(2015);

2、经四川省注册会计师协会2015、2016年度年检合格,并有开展工作所必需的其他专业人员;

3、在规定的工作期间内,有能力按照验资业务约定书的约定,按时保质完成约定的验资工作任务;

4、熟悉国家对变更注册资本金的政策要求;

5、存在下列情况之一的会计师事务所不得参加本次比选竞标:近3年内因违法违规行为被国家有关主管部门给予没收违法所得、罚款、暂停执行部分或全部业务、吊销有关执业许可证和撤销会计师事务所等处罚;近3年内因审计质量等问题被国家有关主管部门给予警告或通报批评两次(含)以上;近年来在承担企业有关审计或清产核资、资产评估等工作业务中出现重大审计质量问题被国资委警示两次(含)以上;国资委根据会计师事务所执业质量,明确不适合承担企业财务审计工作的。

八、比选方法

采用综合评分法。

九、比选控制价

人民币20万元(上限)。

十、比选文件获取

2017年8月 15日至2017年 8月 16日网上下载。

十一、比选申请文件送交

比选申请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2017年8月17日上午10:00。比选申请人必须按照比选文件要求密封比选申请文件并送至四川省成都市二环路西一段90#交投大厦A1218,逾期送达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比选申请文件,比选人将不予受理。

十二、评标结果

比选结束后,比选人将比选结果以书面形式通知中选单位。

十三、联系方式

联系人:项女士  电话: 028-85036757

附件:四川藏区高速公路有限责任公司选聘验资中介机构的比选文件.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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