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在省交投集团公司及所属企业开展法治宣传教育的第七个五年规划(2016-2020年)
为深入贯彻落实全面依法治国战略部署,适应“十三五”时期国企国资改革发展新任务对法治宣传教育提出的新要求,进一步提高集团及所属企业依法经营决策水平,推进依法治企,不断提高法律风险防范能力,为集团“十三五”改革发展奠定坚实的法治基础,根据省国资委《关于印发<关于在全省国资委系统开展法治宣传教育的第七个五年规划(2016-2020年)>的通知》(川国资委〔2017〕24号)精神,结合集团公司及所属企业实际,制定本规划。
一、指导思想和主要目标
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全面贯彻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全会和省委十届五次、六次、七次、八次全会精神,以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为指导,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以“五位一体”总体布局和“四个全面”战略布局为引领,按照全面依法治国新要求,深入开展法治宣传教育。进一步增强广大干部职工的法治意识和全体党员遵守党章党规的意识,着力完善集团公司及所属企业法律风险防范机制,进一步提高依法决策的能力,为推进集团公司“十三五”科学发展规划发展奠定坚实的法治基础。
二、工作原则
(一)服务发展大局。围绕党中央、国务院重大决策部署和省委、省政府中心工作确定的法治宣传教育的中心任务,围绕推进集团公司“十三五”科学发展规划的贯彻落实,确定集团公司及所属企业法治宣传教育的重点内容,开展法治宣传教育和依法治企工作,服务集团公司及所属企业改革发展大局。
(二)注重工作实效。坚持把学法、守法、用法与完善依法决策、合规经营、诚信守法的管理制度结合起来,将集团公司改革发展的各项重点工作纳入法治化、规范化轨道,增强法治宣传教育工作的针对性和实效性。
(三)坚持与时俱进。立足新形势、新任务,把握集团公司经营管理对普法工作的根本需求,从企业实际出发开展法治宣传教育,创新理念,丰富内容,改进方法,完善制度,体现普法工作的时代性和创造性。
(四)做好学用结合。把法治宣传教育与企业法治建设及法律风险防范结合起来,坚持学用统一,学以致用,着力提高集团及所属企业依法经营决策的能力,着力完善集团公司及所属企业法律风险防范机制。
三、主要任务
(一)深入学习宣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全面依法治国的重要论述
在集团公司及所属企业积极宣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全面依法治国的新思想、新观点、新论断、新要求,增强厉行法治的意识和责任感。深入宣传省委依法治省决策部署,使集团公司及所属企业的全体干部职工了解和掌握全面依法治国的重大意义和总体要求,更好地发挥法治在企业经营管理中的引领和规范作用。
(二)深入学习宣传宪法
突出抓好宪法关于基本经济制度规定的学习宣传,认真组织好“12.4”国家宪法日活动,使集团公司及所属企业干部职工深刻理解国有企业改革发展对于坚持和巩固公有制主体地位、发挥国有经济主导作用的重要意义。同时,深入学习宣传国家在促进经济发展、保障改善民生、加强社会管理、加强反腐倡廉等方面的法律法规,引导全体员工养成自觉遵守宪法、忠实执行宪法、坚决捍卫宪法的法治意识,养成主动学法、用法的思维和行为习惯。
(三)深入学习宣传与集团公司改革发展密切相关的社会主义法律知识体系
抓好与集团公司“十三五”时期改革发展密切相关的法律知识的学习宣传,重点抓好《企业国有资产法》、《企业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暂行条例》、《公司法》、《证券法》、《合同法》、《劳动合同法》、《物权法》以及其他财税、金融、投资等方面的法律法规的培训宣传力度。深入宣传以《关于深化国有企业改革的指导意见》为核心的国企国资改革“1+N”系列文件和国资监管规章规范性文件。
(四)深入学习宣传党内法规
在集团公司及所属企业的官大党员中,切实加大党内法规的宣传力度,突出宣传党章,教育引导广大党员尊崇党章,以党章为根本原则,维护党章权威。大力宣传《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中国共产党问责条例》等各项党内法规,教育引导广大党员做自觉遵守、捍卫党章党规党纪。
(五)加强社会法治宣传教育
在春运、“全国安全生产月”活动、国庆大假及“五一”、中秋小长假等重点时段,采取在收费站口、服务区、港口、码头设置法治宣传咨询点、散发法治宣传卡、设置板报、挂图,开启收费站广播及可变情报板等多种形式,宣传交通管理法律法规及安全行车知识。
四、普法对象与要求
法治宣传教育的主要对象是集团公司及所属企业广大干部职工;在履行社会责任的层面,法治宣传的对象还包括行业服务对象。
坚持领导干部带头学法、模范守法。集团及所属企业各级领导干部要带头学法用法,增强法治观念。继续坚持党委理论学习中心组集体学法治度,将宪法法律和党内法规列入党委中心组学习内容。通过领导班子法治讲座、重大决策前的法律专家咨询审核等,深入开展有关宪法、国家基本政治法律制度、与国有资产监管、国企经营管理和改革发展紧密相关的法律法规的学习。各级领导干部要把普法学习、普法培训与依法履行职责结合起来,提升法律素质。要把依法决策、依法管理、依法办事等考核结果作为干部综合考核评价的重要内容。
坚持对基层职工的法治教育宣传工作。要把法治宣传教育纳入干部职工学习培训计划,结合实际,有针对性地组织经营管理人员参加各种法治教育和培训。提高职工参与法治宣传教育的积极性和遵纪守法的自觉性,增强法治观念。各企业每年至少开展1-2次主题鲜明、内容丰富、形式生动的专题法治宣传教育活动,要围绕企业生产经营和发展的要求,根据企业的实际情况,不断创新企业职工法治宣传教育的载体和形式。
五、工作步骤和安排
法治宣传教育第七个五年规划从2016年开始实施,到2020年结束。分为以下3个阶段。
(一)宣传发动阶段。2017年3月底前,集团公司及所属企业结合本企业特点,制定“七五”普法规划,做好宣传、发动和组织工作,营造浓厚的普法氛围;建立“七五”普法工作领导小组和工作机构,做到普法工作领导重视,机构落实,人员到位。集团公司各直属公司将“七五”普法规划、普法工作机构和普法联络员名单纸质版和电子版报集团公司普法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备案。
(二)组织实施阶段。2017年3月至2020年上半年,集团公司及所属企业依据“七五”普法规划确定的目标任务和要求,结合实际,制定年度工作计划,突出重点,明确要求,认真组织实施,确保“七五”普法规划全面贯彻落实;按照规定的学法时间对企业中层以上经营管理人员进行培训,及时组织普法工作年度总结,交流经验。集团公司各直属企业的“七五”普法年度工作计划和工作总结分别于每年年初和年末报集团公司普法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备案。
(三)检查验收阶段。2020年上半年,集团公司各直属企业将“七五”普法工作总结报集团普法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综合后报省国资委普法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备案。集团公司普法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根据省国资委制定的验收标准,组织对所属企业“七五”普法规划实施情况进行总结验收。
六、组织领导和保障
(一)强化组织领导。集团公司成立“七五”普法工作领导小组,普法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办公室。集团公司“七五”普法工作领导小组及其办公室是集团公司系统普法工作的领导机构,负责对所述企业的普法工作进行组织、协调、知道、检查和考核验收。
集团公司所属企业要指定一名领导负责“七五”普法工作,成立“七五”普法领导机构和工作机构,负责规划、协调、组织本企业的普法工作。
(二)加强工作指导。集团所属企业要高度重视法治宣传教育,切实加强对普法工作的领导。健全完善普法领导机构工作机制,定期召开会议、听取普法工作机构的工作汇报、组织开展督查。普法工作机构要积极做好协调、指导和规划实施工作。集团公司及所属企业的普法机构每年要对普法工作进行检查,发现问题,及时解决,表扬先进,督促落后。
(三)保障普法经费。普法工作所需经费应当列入相应的财务预算,切实予以保障,并建立动态调整机制,保证普法工作有效运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