TOP

您当前位置: 首页 > 信息公开 > 公示公告

四川藏区高速公路有限责任公司关于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整改任务验收销号的公示(第三轮第三十一项整改任务)

时间:2023-12-27 浏览:17797次 来源:安全环保部

第三轮省级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第三十一项整改任务已整改完成,并通过验收,拟按程序实施销号。根据《蜀道投资集团有限责任公司生态环境保护督察问题整改销号规定》有关要求,现将该项问题整改验收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3年12月27日至1月10日(十个工作日)。公示期间如有异议,请实名书面向四川藏区高速公路有限责任公司提出。联系方式:周老师,028-85038253;邮寄地址:成都市武侯区二环路西一段90号四川高速大厦。

附件:第三轮省级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第三十一项整改任务完成情况表

 

 

附件

第三轮省级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第三十一项

整改任务完成情况表

整改任务

第三轮省级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第三十一项整改任务:一些下属企业对生态环境的脆弱性认识不足,保护措施落实不到位,生态破坏问题时有发生。

整改责任单位

四川藏区高速公路有限责任公司

整改目标

强化生态环境保护教育培训,提升生态环境保护意识和水平。

整改措施

1.制定生态环境保护年度教育培训计划,并组织实施。

2.新开工项目开展《环境影响评价报告》《水土保持方案》及批复要求的培训交底。

3.开展生态环境保护措施落实情况督导检查,通报、整改问题。对出现生态环境突出问题的单位,实施约谈、问责。

整改主要工作

及成效

1.已制定印发年度教育培训计划并组织实施。

2.康新公司已开展《环境影响评价报告》《水土保持方案》及批复要求的培训交底。

3.已开展生态环境保护措施落实情况督导检查,并下发问题通报。

四川藏区高速公路有限责任公司关于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整改任务验收销号的公示(第三轮第二项整改任务)